請問店長,撤回要約,要付錢嗎?
2023 Aug 29 請問店長
週五晚上,朋友阿寶哥問我,他和房仲A出價寫的要約還沒到期,突然房仲B推薦他看另一間案子,他看完覺得更合適,想去跟房仲B出價,需要跟房仲A撤回要約嗎?
房仲A反覆跟阿寶哥強調,阿寶哥的出價,屋主不會賣,要他加價再談,縮小價差,比較有機會成交。因為物件沒有滿足阿寶哥最想要的明亮採光,客廳太暗,才對加價遲疑不著急。
就在同時,房仲B推薦另一間華廈,雖非高樓,但剛好客廳看出去是樹梢,綠意盎然,對面是學校的圍牆,鐘聲、學童嬉鬧聲有點吵,但還可以接受。畢竟,在都會區,要遇到採光明亮的房屋,多少要有點運氣。
阿寶哥見房仲A的洽談,沒有進展,又疏於聯絡、回報洽談進度,於是便先不理會房仲A,直接找房仲B,帶老婆、孩子複看【綠景採光華廈】後,沒有太多疑問,便又跟房仲B簽了要約。
我聽完之後,連忙要阿寶哥去聯絡房仲A速速撤回要約。
阿寶哥還在傻傻分不清楚。
我解釋說,雖然房仲A說你的出價不會成交,但萬一突然「雙喜臨門」,房仲B跟你賀成交的同時,房仲A也奇跡發生,屋主同意出售,你是要一次買兩間房嗎?
「神經,我那有那麼多錢?」
對,我也覺得你沒有。你用要約出價,屋主同意出售也簽收,你又說不買,你就要賠屋主成交價的3%做的違約金,還有房仲的6%服務費也會一併跟你收,你一時偷懶,便宜行事,就有噴掉大筆違約金的風險。
我算一算,房仲A那間大約是2000萬,你至少要賠屋主60萬!
「哇靠,怎麼那麼恐怖,我只是簽個名,有那麼嚴重嗎?」
反正,嚴重性我是跟你說了,撤不撤就隨你了,我二十年的實務經驗,也聽過不少光怪陸離的事情。(以後有錄podcast再來錄一集,買方出要約被陰的故事。)
阿寶哥為了保住他的60萬,急忙衝去找房仲A。
記得回來買宵夜請我齁,再加一手18天,謝謝!
結論,
寫要約、撤要約,都不用付錢;屋主同意要約條件、簽收,你又不履約,要付很多很多錢錢。(違約金為成交價3%,要約書內白紙黑字有寫。)
請記得:一次出價談一件,要出價另一件,先撤掉前一件。
(很重要唸三次,保平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