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店長,男友說要聯名登記,要同意嗎?
2023 Jun 25 請問店長
首先,決定買房要不要和男友實施「聯名登記」前,我們要先理解什麼是「聯名登記」。
在說明什麼是「聯名登記」前,我想先分享個我最近在youtube上看到的一則和刺青有關的內容。
那集影片是老闆分享多數人最後悔的刺青是什麼圖案,答案是前男(女)友的名字,特別是中文全名。
老闆說,情侶熱戀的時候,什麼都好,為了表達兩人情比金堅,刺名字都沒在怕痛的。後來沒在一起,中文名字很難用別的圖案蓋圖,只能用藥劑或雷射除掉,花錢又痛。苦勸要刺青的朋友,要深思熟慮啊。
刺青是在身體上做記號;「聯名登記」是在財產上做記號。
台灣的不動產產權是採取「登記制」,也就是說,房子需要經過地政機關核對資料後,確認登記在誰名下,被登記的人才擁有產權。
比起「聯名登記」,更專業的說法是「共同登記」,除了情侶、家人、朋友,只要大家有講好,要如何分配出資比例、登記比例,都可以在產權上進行「共同登記」。
我聚焦分析一下,情侶間為何對房產會考慮「聯名登記」較常發生的原因。
①財務原因:雙方就現況,都未有足夠的自備款或每月償還房貸的能力,共同出資、共同還款,較能減輕經濟壓力。
②情感原因:戀情熾熱,恨不得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也有點向別人宣示主權的意味。
③未來願景:具有共同奮鬥的目標,一起邁向更光明美好的未來,可以共同擁有一個愛的小窩。
當然事情有利有弊,因為我不知道網友較詳細的狀況,所以我僅分享我個人的經驗及觀點。
我整理較明顯的三個缺點:
①出售,需經兩人都同意;價格、時機,就要更有共識。
②稅務,房屋出售時,可使用「一生一次」的土增稅自用優惠,若兩人聯名,就只能享有各二分之一的優惠,較為可惜。
若是未來已婚,就可以先做「夫妻贈與」,再由其中一方來使用,另一方可以保留「一生一次」的土增稅自用優惠。
③房貸優惠利率,在近期利率調升的情況下,如果能選用「首購」房貸優惠,能少付一點是一點,但若採「聯名登記」,將來要買第二戶時,就無法申請「首購」房貸了。
話說回來,以上很多的分析,是建立在一個情侶會以「結婚」為前提的基礎上進行的判斷。
近年來,很多情侶,在一起,也不一定會結緍,所以,我常覺得google只能幫忙回答一些關鍵字的名詞解釋,FB社團上臉友提供的建議,又常太片面,如果不考慮個人的情況,加以探討,很容易變得紙上談兵,也不易做出能考慮周全的決策。
就以本題來說,是否「要與情侶共同登記房地產」,表面上看起來是買房的決策問題,但實質上更多比例,應該要探討兩人的關係發展。
在情感基礎上的伴侶關係,再綁定財務上的共同置產關係,一邊是感性,一邊是理性,如果一開始沒有討論清楚,將來左右不是,就為難了自己。
我試著用「感情」升降和「房市」變好、變差,畫了一個四限圖。
如果,感情變好,房市好壞,沒有什麼差別,變好就是資產增加,變差就是繼續自住,影響不大。
如果感情變差,在房市變好的情況之下,可以選擇一方選擇留下房子,另一方拿錢走人;或是兩人都無力獨自繳房貸的情況下,可以選擇把房子賣了,雙方錢分一分,然後大家和平解散。
比較差勁一點的狀況,是一方想留下房子,但不願意用增值後的價格分算,只想用當初的買價來分,這也挺煩人的。
BUT,如果感情變差,房市又剛好下沈,就更麻煩。
過去就曾遇過感情生變的案例,男生失聯。獨留女生一人守著房子,要繼續付房貸,經濟壓力超大,房子裡又有許多回憶像幽靈一樣,搞得整個人很憂鬱;想賣掉房子,另找他處居住,偏偏又找不到男生來蓋章。
又是一個左右為難的狀況。
這邊做一個結論,未來通常充滿許多不確定,就算是白紙黑字寫成的協議,有時候都還免不了要對簿公堂才能把事情喬好,如果只是「空口嚼舌」,當「情比金堅」成為過去的時候,就很容易傷心又傷荷包。
我不知道,要不要答應男友買房做聯名登記,我把幾種情況都分析給你參考,你的人生,只能自己決定。
如果還是想要做「聯名登記」,我會建議雙方好好討論,然後把約定好的事情,寫成書面協議,最好再做個公證,這樣比較好。(如果需要擬定協議書,可以和我預約諮詢。)
如果是我的話,當我看過各種人生風浪,我會想追求比較簡單的生活方式,先結婚再買房,所有財產都登記給太太,給她100%的安全感,日子會過得更好。(僅供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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