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實坪制的思考整理 Part 1
2023 Jul 29 請問店長
前言
近期留意到媒體在報導有關於「實坪制」的議題,在大翔店長看了多篇內容及影音資料後,發現並沒有相關的資料,可以完整把「實坪制」、「虛坪」、「公共設施」、「公設比」等重要的知識點說明完整清楚,特別是看新聞片段或政論節目後,更是讓人霧裡看花,於是決定自己動手爬梳資料,把「實坪制」說明白,讓更多人知道為何需要討論建物登記「實坪制」。
為了讓讀者更容易理解,我會從土地規劃開始說起,循序漸進,用一些簡化的數據做案例說明。
PART 1-1 從土地規劃開始說起
圖1,在沒有限制的土地上,蓋房子,愛蓋多大就蓋多大。土地都是自己的愛怎麼蓋就怎麼蓋。
圖2,在沒有限制的土地上,蓋很多戶房子,也是愛怎麼蓋就怎麼蓋。
圖1及圖2,土地資源沒有限制,不是本次要討論的範圍。
圖3及圖4,土地資源有限制,是接下來要討論的重點。
【圖3】
圖3,建商取得基地之後,把整個基地規劃成六個小單元,每個單元的土地都一樣大。
其中五個單元,做為住宅使用,獨戶的透天,一個單元規劃成公共設施(右下角,咖啡色):1樓是警衛室,2樓是會議室交誼廳。還需要一條道路,能讓每一戶都能夠回到自己的家。
這樣的規劃方式,建商可以賣的單位是5戶,這5戶可以分到整個建築基地的面積是各五分之一。
進一步來說,是每戶都有自己住宅專用的土地1/1,加上共用道路面積的1/5以及共用公設所坐落部份的1/5。
這裡,有兩個關鍵詞,請先記一下,「專用」、「共用」,之後還會用到,到時會再做進一步說明。
【圖4】
圖4的土地基本條件,都和圖3相同。
不同之處,在於建商規劃的住宅型式,是2層樓的公寓,樓下一戶,樓上一戶,每戶的面積都相同,所以每戶可以分配到土地就是各1/10。
BUT,在圖4的土地分配結構和圖3就有不同,每一戶沒有「專用」的土地,都是「共用」的。每一戶所持有的土地,先是共用建築座落的土地各1/2,再來是共用道路面積的1/10以及共用公設所坐落部份的1/10。
在下一段說明,我會代入數字讓大家參考。
PART 1-2 開發基地面積的分配
承前段,②是將600坪的基地,進行開發時的狀況。
土地平均分為6個單位,扣除1個單位做為公設用地,剩餘5個單位可以銷售,這樣每個單元可以分配到的土地面積,即為600除以5,每個單元有120坪。
惟每個單元的土地組成為,單元90坪,道路共同持有部份12坪,公共設施共同持有部份18坪,三者合計120坪。
③是②的應用題,建商不採取單元平均開發,而是每個單元的面積都不相同。
在這個情況下,共有部份的土地要怎麼分配呢?
如果採取「平分法」,比較不公平;按各開發單元佔全部開發單元的比例,對共有部份進行分配較為公平。